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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163
  • 壹、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一、勞委會及職訓局組織條例未修正,所屬精省改隸機關擬逕以命令訂定相關組織準則,未符法制
    • 二、各區勞動檢查所仍未依預算法及立法院決議編列單位預算,應速改正
    • 三、勞動檢查偏重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宜參考產業結構之變遷,加強對其他勞動法令之檢查及督導
    • 四、由勞委會補助勞工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保經費於法無據,且有排擠勞工資源之虞,為利事權統一,建議回歸衛生署編列
    • 五、補助北高二市繳納以前年度非設籍勞保保費欠費,不符法制並有欠公平
    • 六、補助勞保局行政事務費內含福利金,核有欠當,建議酌減補助勞保局行政事務費
    • 七、勞保基金財務缺口擴大,保險費率低於所需費率,為勞保年金制度之永續發展,勞委會宜妥為因應
    • 八、勞動派遣漸成趨勢,宜提早因應勞動市場結構性之變化,以落實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
    • 九、育嬰留職停薪措施宜檢討雇主之配合意願,妥為規劃相關配套制度
    • 一0、多數員工受僱於250人以下之公司,為創造友善職場,宜加強宣導中小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
    • 一一、勞工教育學苑委託經營後轉型為觀光旅館,允宜檢討勞工教育之推行方式、相關勞工教育訓練場地之統籌運用及勞工教育學苑存在之必要性,於合約期滿後妥適處理
    • 一二、97年度勞工職業災害傷亡人數為歷年新高,98年上半年度雖略有改善,減災措施仍須全面積極加強辦理
  • 貳、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 一三、職訓局及所屬11個機關人事費用合併編列,與預算法規定不符,有規避各機關、各計畫間經費不得互相流用規定之虞
    • 一四、應積極落實辦理職業訓練機構之查察,以提昇訓練品質
    • 一五、失業民眾參加職前訓練需求增加,惟相關訓練容量未隨之調整,且中途退訓人員及不就業人員排擠他人之參訓機會,造成政府訓練資源之浪費
    • 一六、每人職前訓練經費預算逐年增加,且各職訓中心編列數歧異,允宜檢討調整
    • 一七、大學以上勞動力供需缺口大,宜針對高學歷失業者所欠缺職能,加強推動相關措施,以協助其就業
    • 一八、就業服務系統宜檢討整合相關部會資源,並落實追蹤輔導
    • 一九、就服中心過度仰賴編制外人力辦理常態性工作,人力結構及運用管控有待檢討
    • 二0、宜研議提升高齡勞動參與率,以降低年輕世代之扶養負擔
    • 二一、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審核通過率及執行率偏低,宜加強相關計畫申請及執行之宣導,俾提升績效
    • 二二、身心障礙未足額進用人數仍多,新制適用後亟須加強宣導相關輔導及獎勵措施,以協助身障人士就業
  • 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 二三、學員宿舍使用率偏低,宜檢討並研謀對策,以提昇運用效率
    • 二四、預算所列績效指標無法具體評估對勞工安全衛生之助益,宜再研議改進
    • 二五、研究計畫項次變動幅度不大,通訊費卻較近年度實支數浮編逾1倍,建議酌減
    • 二六、避免研究資源之重複投入,橋梁施工安全技術等研究宜予檢討整合
    • 二七、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參觀人數偏低,宜再加強推廣
  • 肆、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 二八、對勞退基金之經營績效以超過保證收益率為目標,實有過低之虞,宜予適度調整
    • 二九、委託研究計畫應依法律與本院決議公開上網
    • 三0、超時加班費預算宜予減列,以符緊縮原則
    • 三一、新制勞退基金資金運用宜以委託經營為原則
    • 三二、選擇性公開勞工退休基金經營資訊,核有欠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