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行政院9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165 一、行政院應就本院預算審議之主決議事項,建立管考監督機制,確切落實執行 二、行政院長「施政推展聯繫-行政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相似,允宜比照總統不支領特別費 三、組織法外另設簡任顧問、簡任參議及薦任諮議等編制,未符法制,嚴重破壞人事體制 四、人事、會計及政風主管人員均由簡任秘書兼任,規避並自外於全國人事、會計及政風應為一條鞭之管理運作制度,有違體制 五、法規委員會為任務編組,相關人員應於法定員額內調用,不宜於組織法外另定員額編制,恣意擴大組織編制,顯未適法 六、飛安會、科技顧問組、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各聯合服務中心等非法制化單位紛立,且未依相關法律及本院決議編製年度預算案,建議減列行政院長首長特別費,以督促其依法行政 七、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非屬首長職,未符支領特別費之規定,且部分政務委員兼任其他部會首長或未派任,仍予以全數編列特別費,顯欠妥適 八、科技顧問組、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各聯合服務中心未完成法制作業前,應確實依本院決議,不得增聘相關人員 九、「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設立無法源依據且與國科會業務職掌重疊,未完成法制化作業前,預算規模不宜擴增 一0、政務委員座車數較現有專任政務委員人數為多,本撙節原則,不應汰換新購政務委員座車 一一、中部及南部服務中心99年度汰換2輛公務車,與行政院所定購車規定未合,允應自現有車輛依堪用及使用情形移撥使用為宜 一二、「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公務車輛及約聘駕駛員配置過多,且多數車齡已逾汰換年限,建議移撥行政院本部統籌調派運用 一三、跨年期專案計畫應依預算法繼續經費規定載明全部計畫內容,以利本院審議 一四、派員出國考察經費較去年預算增加,且連續3年赴同一國家參訪,有違行政院所定出國旅費應緊縮之原則 一五、派員出國計畫變動頻繁,允應加強出國計畫之控管作業 一六、技工、工友及駕駛人數超出規定標準,應積極檢討精簡,以為各部會之表率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