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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396
  • 壹、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綜合評估

    • 一、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8家財團法人設立登記後再向法院登記增加財產總額,稀釋政府捐助比率致未超過50%而規避本院監督
    • 二、僅以政府捐助比率決定財團法人應否將預書送本院審議之規定,本末倒置且無法真正達到監督政府預算支出之目的
    • 三、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及資訊工業策進會之業務與政府政策緊密相結合,允宜制定設置條例,以納入本院監督
    • 四、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雖無政府之捐助基金,仍應認屬為公設之財團法人
    • 五、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政府名目捐贈比例未逾規定,漠視實質累計捐贈逾50%及本院決議,規避本院預算監督
    • 六、經濟部未本權責為相關規範,致所管之財團法人計算政府累計捐助基金比率失真,監督管理顯有未當
  • 貳、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推廣中心個體評估

    • 一、預算書編列簡略,部分資料付之闕如,已限縮本院預算審議職權
    • 二、該中心自始僅有政府捐助,捐助比率78.49%之計算未盡合理
    • 三、官派董事僅4席,與政府捐助比率不相當,亦與本院決議未合,恐影響政府主導能力,且查核密度不足
    • 四、2位高階人員薪酬偏高,宜考量工作任務繁簡程度,妥訂合理薪資標準
    • 五、依循舊例聘用高級顧問,既非捐助章程所定,亦非人事管理辦法所規定,顯非妥適
    • 六、97年度決算數據與會計師查核報告未合,宜依會計師查核結果修正,俾合理表達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
    • 七、市場競爭力不足,幾無外銷市場之推廣,部分業務逐漸轉型,與章程所訂業務範圍落差頗大
    • 八、近年來業務收入呈下降趨勢,實際不如預期,且產生業務短絀,應儘速研謀改善策略
    • 九、收支餘絀預計表有關內部交易事項應予減列,俾忠實表達經營結果
    • 一0、員工退休金提列不足,恐影響各年度實際業務績效,應依ㄧ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 一一、徐州路土地係向台灣大學借用,應屬重要資訊,財務報表卻未揭露,與相關規定未合
    • 一二、鹿港廠土地及房屋閒置多年,宜檢討未來需求妥適處理,力求資金效益
    • 一三、應付意外損失金與商業會計法未合,亦無必要,應全數轉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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