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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14
  • 一、預算及決算書未適時完整公開,應速改正,以符法制
  • 二、無法收回循環運用之補助(償)性質經費龐大,且短絀嚴重,與作業基金之定義未符
  • 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經兩度修正,改建業務期程較原訂之8年延長一倍,實不容再度延誤,應速依計畫期程,研議進度控管方案
  • 四、該基金可運用資金因計畫修正等因素而減少,興建及各項補助支出增加,長期借款餘額龐大,為免財務結構惡化,應審慎規劃因應
  • 五、眷村改建資金主要來自土地處分收入,98年10月8日之行政院院會決議500坪以上土地不出售,應評估其影響,研議因應措施
  • 六、原眷戶輔助購宅款業務依法由特別預算辦理,該基金卻以墊付款列帳,兩者業務未明確區分,應速改正
  • 七、該基金無須藉公共關係費以拓展業務,加上短絀嚴重,為撙節開支,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應予檢討
  • 八、餘屋及店舖銷售戶數欠佳,致存貨餘額增加,資金積壓情形嚴重
  • 九、部分預付貨款、應收帳款列帳期間過長,未積極清理,應予改善
  • 一0、98年修正之眷村改建計畫由餘轉絀,債務自償性將受影響,應確實依本院決議檢討增列各項債務之自償性資訊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