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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航港建設基金9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8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8204
  • 壹、綜合部分

    • 一、基金設置既無法源,且來源屬特別公課,用途又未以法律具體明確規範,宜依法行政
    • 二、部分補助計畫屬重大公共工程,資訊揭露簡略,已限縮立法院審議職權
  • 貳、基金來源部分

    • 三、商港服務費收入較98年度預算減少7億餘元,減幅頗鉅,尚欠合理,宜酌增業務量及收入5億元
    • 四、計息資金偏高,利息收入宜合理減列5,500萬元
  • 參、基金用途部分

    • 五、基隆港東防波堤延伸工程之修正計畫業經行政院經建會核定,計畫總經費經減列4,083萬元,原編預算補助款應隨同修正減列
    • 六、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未具投資效益,宜審酌,且尚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籌編原則未合
    • 七、補助基隆港務局港口國管制專職檢查人力八成經費,屬經常性支出,已違反商港法應用於商港建設之規定,亦欠覈實
    • 八、補助淡水河水系基隆河橋樑改善費用存有未充分揭露等問題,仍待檢討
    • 九、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第三次修正計畫,總經費及計畫期程又修正,除增加基金負擔頗重外,計畫執行未如預期
    • 一0、補助高雄港前鎮商港區後方公共設施新建工程,業經經建會審議納入高雄港前鎮商港區土地開發計畫內,相關預算應配合修正
    • 一一、補助布袋港港區擴建工程計畫投資金額頗鉅,期程長達7年,尚未經交通部審查完竣,計畫變數仍多,且未具投資效益
    • 一二、自航式挖泥船汰換計畫投資效益不低,由航港基金補助半數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待檢討
    • 一三、補助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基礎設施工程規劃設計費,存有部分疑義,應依相關規定合理編列預算
    • 一四、補助高雄港主航道疏浚維護工程2億餘元,經費成長35.76%,未盡合理,考量以前年度實際執行狀況,宜酌減
    • 一五、補助高雄港務局港口國管制專職檢查人力八成經費,屬經常性支出,已違反商港法應用於商港建設之規定,宜由該局自理
    • 一六、補助花蓮港務局北濱地區外環道路工程計畫執行不佳,又擬新增工程,期程一再展延,顯欠妥適
    • 一七、補助臺中港北側淤沙區漂飛沙整治第三期工程計畫,時隔1年,迄未核定,事前規劃顯欠周延
    • 一八、服務費未全數用於港口建設,海運競爭力又衰退,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
    • 一九、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服務費用部分略有成長,與預算編製共同規範未盡相合
    • 二0、以前年度賸餘解繳國庫高達80億元,造成基金短絀,有違專款專用原則,亦與法制不符
  • 肆、資產部分

    • 二一、鉅額資金閒置,基金餘額亦鉅,倘90年底以前所收商港建設費已結束而無存在必要,宜儘速結清帳目ㄧ次全數解繳國庫
    • 二二、部分長期墊款不符基金用途,亦懸列多年,宜促請該機關歸還,以符法制
    • 二三、商港服務費欠費金額仍不低,且部分已懸列多年,應注意清理,以維護政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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