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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071
  • 一、應速檢討相關管理規範以徹底解決非法廣播電台問題,俾降低所投注之人力及物力
  • 二、為健全通訊傳播監理制度,NCC與交通部、新聞局間之權責分工,應予以法制化,非僅以會議協調共識為之
  • 三、電話及網路詐騙猖獗,應速研修(訂)相關技術規範,俾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 四、NCC成立已逾4年,尚有所主管之通訊傳播相關法規迄未完成修法程序,有違通訊傳播基本法之規定
  • 五、逕將原屬國庫收入之規費收入移編至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違預算法之規定及本院之決議
  • 六、以所主管通訊傳播基金之量出為入作主要考量,在未經預算程序下即逐年提高規費之提撥比率,核有欠當
  • 七、應積極依法催繳逾期未繳之應收罰鍰及規費,以維公權力
  • 八、以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業務費進用之非正式人員已達70人,應視業務需要進行總量管制
  • 九、單位歲出預算僅編列人事費,將維持機關運作所需基本費用皆移由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支應,顯有欠當
  • 一0、該會所主管之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係應電信法規定而設置並經授權代行公權力,其任用軍公教退休人員之薪給宜參酌公務人員退休法之精神辦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