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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111
  • 一、本年度擬增加20名聘用人員,恐有用人過於彈性、流於浮濫之虞,並衍生後續相關支出,必要性及允當性恐待商榷
  • 二、為組織整併配合編列之辦公環境調整及資訊系統調整、軟硬體設備費用金額甚大,應力求節約
  • 三、近年來委辦費均應採緊縮原則編列,卻連年增加,應積極撙節開支
  • 四、近年來政策宣導費用逐年增加,宜視執行結果覈實編列,宣導活動應參酌以往年度之績效評估結果及民意反映調整改善,以發揮宣導成效
  • 五、陸委會為大陸政策之統合機關,允應配合陸客來臺觀光政策之進程,適時協調各機關擬妥相關配套措施,以維旅遊品質並兼顧公共安全
  • 六、海基會部分資金採全權委託,惟近年來運用效益波動至鉅,陸委會應善盡監督之責,確實評估其安全及效益性
  • 七、海基會辦理20週年慶,允應撙節為之,並注意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另陸委會預算書未完整揭露其獎補助海基會辦理該慶典之詳細資料,不利本院預算審議
  • 八、以組織規程訂定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三級機關之組織,法制作業過時,且未依規定編製單位預算,未見妥適,允應減列陸委會首長特別費,促請其研議適法之作為
  • 九、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策進會,未於預算書明確列出對其捐助之相關資訊,不利本院預算審議
  • 一0、新增經濟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計畫多採委辦方式為之,是否有效達成系統性擴充研究質量、及整合相關領域人才之計畫目的恐待審酌
  • 一一、迄未依本院決議將中華發展基金併入陸委會相關工作計畫、列為公務預算,實非所宜
  • 一二、駕駛人數逾應有人數甚多,且較公務車輛為多,應精簡並妥為運用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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