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243 壹、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一、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資金存儲於國庫專戶,有隱匿政府債務並違反專款專用規定之嫌 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宜編列單位預算,以免發生無法顯示總預算全貌及預算執行彈性過大等不良影響 三、僅就綜合電業經營能源之業務收入提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未顧及特別公課徵收應符公平負擔原則 四、該局出版品均採免費贈閱方式,宜撙節支出,並加強數位電子書或電子資料庫及主動提供便捷之網路查詢功能 五、不應逕將公務預算之計畫經費改由基金支應,以解決基金賸餘問題或避免繳庫壓力 六、「能源智慧網路與節能控制關鍵技術開發」計畫應針對技術及品牌競爭、國內需求開發方式等議題,預作考量並妥擬具體策略 七、委辦金額龐大又委辦對象集中於經濟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應請檢討資源分配之允當性,並加強產業應用面 八、委託辦理「能源查核管理與節能技術服務」計畫未依規費法收取行政規費,應考量委辦費用、行政成本及相關能源用戶獲取之市場效益,酌予收費 九、「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有關「得廢止其登記」等規定,業逾越母法授權 貳、石油基金 一0、行政院應加強各地區大眾運輸系統之建置,避免因能源稅之徵收,形成大眾運輸系統建設未臻完整地區較都市地區負擔更重之能源稅 一一、應請主管機關確實依石油管理法及「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對於加氣站之設置詳加審查及查驗,俾維護民眾安全 一二、100年度公務預算「油氣管理」分支計畫完全移除,全數經費由石油基金支應,與基金法定用途不符,有違預算體制 一三、「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逕將超支數併決算辦理,超支金額及比率極為龐大,卻未經本院審議,有影響基金財務狀況之虞 一四、「石油基金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規定之用途範圍過寬,業超出基金設立法源支用範圍,執行彈性過大,恐違基金設立宗旨 一五、委辦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補助作業之成本稍高,宜設法抑減以資撙節 一六、捐補助計畫未具體列明補捐助對象及預算編列計算基礎,石油業者身兼基金管理會委員及基金主要補貼對象,未盡合理 一七、石油基金獎勵石油或天然氣之探勘開發事項,宜進一步建立合理回饋機制 一八、能源局對課加業者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之責任並未妥作規劃,與立法院決議未符,建請該局應於制定附加電費計收方式之作業規範時一併考量 一九、為期基金會計事務處理有一致之標準規範,應儘速制定會計制度 二0、應將同一性質政事在同一主管機關內,分由不同非營業特種基金辦理者,予以合併 二一、將基金收取、查核及費率研析等官方應辦理工作全數委外辦理;另預算金額並無具體估算公式,與預算法規定未符,相關工作仍應由能源局自辦而不宜委外辦理 二二、將管理及總務等一般行政費用列入基金用途範圍,不僅逾越母法亦有規避本院統刪之嫌,應予修訂並減列外包費用643萬2千元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