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勞工保險局10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勞工保險局10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204
  • 一、未就獨立計算盈虧之各項保險業務分別編送分預算,有違預算法規定
  • 二、各項社會保險允應適時辦理精算並充分揭露潛藏負債,俾供政策參考及外界監督
  • 三、勞委會迄未能依本院決議提出勞保財務缺口之有效補救辦法,不利勞保年金制度之永續發展
  • 四、允應檢討相關補助規定並加強查核,以導正透過職業工會不實加保之現象
  • 五、勞保基金資金運用計畫仍處於研訂階段即編列預算,投資利益編列簡略,允應研議改善
  • 六、勞保基金自行經營與委託經營績效公告時點、內容及方式不一致,允應改善,俾供比較
  • 七、勞保基金國外投資過度集中於同一貨幣,允宜注意全球金融貨幣市場之變動,適時調整外幣資產配置
  • 八、投資顧問同時協助辦理國外委託經營經理人之選任與事後監管作業,允應審慎考量妥適性
  • 九、允應遵照本院財政委員會之決議,對於基金管理人員之資格訂定適度規範
  • 一0、勞工紓困貸款逾期未清償金額龐大,恐影響短期資金之調度,嗣後辦理允宜本紓困原則審慎規劃
  • 一一、直轄市政府積欠勞保費仍持續增加,允應儘速追討
  • 一二、資本支出大幅增加,惟近年度保留數偏高,允應檢討改善
  • 一三、以職災保護專款補助勞委會辦理職災預防及保護業務,恐逾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
  • 一四、允應落實處罰未替發生職災勞工加保之雇主,以維勞工權益
  • 一五、編列提撥職工福利金及績效獎金,恐非妥適
  • 一六、未編列受託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收支預算,僅以附註說明辦理員工人數,不利控管及本院審議監督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