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242 一、推廣貿易基金用途項目未以法律定之,適法性待酌 二、該基金擴大解釋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之基金用途,將國貿局主責之相關業務經費納編於年度計畫項下,未符預算法規定 三、專業服務費之預算編列過於簡略,限縮本院預算審查權 四、針對我國於ECFA生效後之經貿影響,編列宣導費500萬元之必要性,容有待商榷 五、持續辦理「推動品牌台灣發展計畫」,並將台灣品牌價值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惟以往均未達預定目標,成效欠佳;且100年度標準值顯偏低,無法有效彰顯計畫目的 六、簽發原產地證明書之手續費係政府規費收入,不宜列為該基金收入 七、公務預算應負擔之國外出差旅費,卻由該基金支出,與法未合 八、廠商積欠推廣貿易服務費情形漸趨惡化,允宜加強催收 九、APEC數位機會中心係援外計畫,不宜由推廣貿易基金支應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