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201 壹、綜合部分 一、未遵本院決議,將基金內8個事業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允應確實檢討照辦 二、各事業分別以不同之國防部所屬機關或單位為管理機關或管理機構,與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有悖,卻拒依本院決議改正 三、各事業定期存款利息收入預算所採計利率差異頗大,顯欠合理,宜依合理之預估利率水準據以編列 四、未設置管理委員會,對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缺乏綜理決策及監督管理機制,違反本院決議 五、以計息方式融通資金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惟所訂作業程序規定內容有欠周妥,實際計息方式亦未依該規定辦理,有損基金權益 六、多數事業水電費未依行政院規定撙節編列,應酌予減列 貳、各事業部分 七、軍通事業多年來接受民間委託業務所占比重甚微,宜積極拓展該項業務,以落實國防科技移轉民間之政策 八、生產事業未經調查員工意願及探詢廠商作法,即為前302廠移轉委外廠商之全數員工編列資遣勞保年資補償金預算,核有欠當 九、生產事業及軍人儲蓄事業公共關係費預算未依行政院規定撙節編列,宜覈實減列 一0、各國軍醫院為獨立運作機關,卻未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有違預算法規定及本院決議意旨 一一、由醫療事業收支賸餘提撥部分金額供非該事業體系之國軍衛生勤務人員作為獎助金,顯有欠當 一二、醫療事業不當編列應由公務預算支應之軍職(眷)人員醫療費用減免及軍事任務水電費預算,允應減列 一三、服務事業營運績效不佳,允應就持續虧損單位檢討改變營運策略或加以裁撤 一四、軍事監所事業預計業務成本與費用減幅遠低於業務收入縮減幅度,致本年度業務賸餘大幅下降,預算編列方式有違行政院規定 一五、軍人儲蓄事業收入端賴業務外收入,代辦軍人儲蓄業務適法性亦受質疑,前並經審計部提請研酌裁撤,宜請國防部妥加研議 一六、利息收入為軍人儲蓄事業唯一收入來源,卻未據實估列,福利及文教事業與醫療事業亦有相同情況,預算編製作業顯欠嚴謹 一七、副供事業本年度業務收支認列方式,由總額法再改為原96年度所採之淨額法,其會計政策反覆,容非允當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