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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0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0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227
  • 一、應納保民眾之保險費繳費率僅約6成,允應儘速研謀具體因應方案,以維本基金之永續發展
  • 二、國民年金獲配公益彩券盈餘金額不足支應中央政府應負擔款項,允應儘速提出具體因應措施,以維本保險基金之健全發展
  • 三、100年度預算案逕將各級政府應補助之保險費改以實際繳費之被保險人範圍內計收,允應於國民年金法中明定,始為適法
  • 四、允應訂定具體保險費率調整計算機制,並加強對民眾宣導,以利執行
  • 五、99年度第1梯次國內委外投資契約所訂未達目標報酬率之管理費率,較其他政府基金為高,再辦理委託或續約作業時,允應研謀調整
  • 六、允應比照其他政府基金編列資產配置計畫預計表,以利本院審議及未來之監督考核
  • 七、民眾繳費率未見提升,內政部及勞工保險局對於國民年金之宣導政策允應檢討改善並研謀整併辦理
  • 八、內政部公務預算內已編列有國民年金宣導工作經費,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行政經費中再編列廣告費及公共關係費,洵非合宜
  • 九、允應編列勞工保險局辦理本保險行政業務所需經費彙計表,以利本院審議
  • 一0、基金收支賸餘數轉提存安全準備,允宜於國民年金法中明定,以符法制
  • 一一、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允應以信託基金方式編列預算,以符法制,並允當表達其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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