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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2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244
  • 壹、業務經營方面

    • 一、油氣探勘數十年來成效有限,自有油源比重偏低,無法確保油氣供應安全
    • 二、原油主要仰賴進口,應妥善利用衍生性商品管控價格風險與匯兌風險等,藉以將低風險因素並穩定產品價格
    • 三、汽油、柴油、燃料油等主要油品之市場需求已呈現衰退現象,宜機動調整外銷
    • 四、林園石化廠之三輕過於老舊,單位耗能過大;四輕耗能實績則未達預定管制標準,節能成效均有待提升
    • 五、代彰化縣政府操作溪州垃圾資源回收廠業務績效不佳,年年虧損,應請當地政府加強垃圾分類之宣導,以減少不必要之維修費用
    • 六、台灣中油設有「生物科技事業中心」研發生技保健食品,卻有第三者另於97年12月31日登記「台灣中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否牴觸相關法令,宜妥為因應免受侵權,並保護消費者
    • 七、加拿大油砂探採成本過高,或需投入較昂貴之礦區權益金,是否適宜投資,允宜斟酌
    • 八、高雄外海F構造油氣田開發投資計畫之可行性研究報告未盡覈實,致經費暴增,並展延工期5年,殊有未當
    • 九、2008年起新增8處海外礦區之探勘,鑒於全球油氣蘊藏有限,國外探勘仍宜積極進行
    • 一0、近幾年因探勘結果地質條件不佳而退出之礦區有11處,應慎選海外礦區
      • ㄧ一、委內瑞拉實施油田國有化已嚴重損害台灣中油權益,該公司雖已提請訴訟,仍應持續談判,以確保公司最大利益
    • 一二、原油長期購油合約幾乎集中於中東地區,風險集中應予分散,且期約採購與現貨採購亦宜訂定適當比重
    • 一三、液化天然氣採購合約不足以應付國內需求,且馬來西亞石油公司之225萬噸合約即將於民國103年到期,應再尋找其他可能之氣源
    • 一四、台灣中油液化天然氣存量年平均週轉天數約19日,遠低於日本之41日及韓國之34日,恐波及供電之穩定性
  • 貳、營業收支方面

    • 一五、依據已訂定之代政府儲油合約,「政府安全儲油倉租收入」顯有短估,建議酌予增列
    • 一六、探勘費用大幅增加,為避免礦區之選擇過於浮濫,建議酌予減列
    • 一七、油氣輸儲費用之「專業服務費」歷年預算數均有寬列,建議酌予減列
    • 一八、鑒於油價收入節節高升,職工福利金宜按最低之提撥率提撥
    • 一九、行銷費用之業務宣導費尚有減列空間,建議酌予減列
    • 二0、研究發展費用持續成長,核無增加必要,應酌予減列
    • 二一、各科目所列捐補助經費較以前年度持續增加,核無必要,建議酌予減列
  • 參、生產成本方面

    • 二二、重質油轉化能力偏低,應持續改善煉製結構,提高二次加工層次
    • 二三、高雄、大林及桃園煉油廠應減少非計畫性停爐,以減少損失
  • 肆、資金運用方面

    • 二四、固定資產過度且急速擴充,致需舉借鉅額長期債務支應
  • 伍、轉投資方面

    • 二五、轉投資印尼痲瘋樹種植合資計畫投資金額鉅大,收回年限長,宜注意風險
    • 二六、國光石化科技公司迄未通過環評審查,應積極釐清相關成本效益與溫室氣體評估之差異
    • 二七、轉投資極為龐鉅,投資報酬率卻未突顯,宜利用董監事督促各轉投資事業積極開拓客源,並加強成本控管
  • 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方面

    • 二八、欠缺前瞻性眼光,大林廠烷化工場投資計畫已較台塑落後10年以上
    • 二九、三輕更新投資計畫已延宕5年,為免國內乙烯產能嚴重不足,恐影響中、下游產業之發展,應積極趕工興建
    • 三0、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未如期完工供氣,遭台電公司扣收違約金,台灣中油亦向承包商課以逾期罰款,惟各方均有異議,宜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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