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法務部主管100年度單位預算案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119 壹、法務部 一、配住宿舍人員僅收低額使用規費,過度減損政府權益,應速就所主管各機關宿舍面積及價值通盤檢討,研訂一致性之規費標準 二、非擔任組織法規定主管職務之檢察官及觀護人,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不符公務人員俸給制度,允應改正 三、戒護人力比居高不下,且全募兵制推動後,協助分擔工作之替代役將走入歷史,法務部應速謀規劃因應之道 四、行政院自99年度起核增100名約僱戒護補充人力,惟人員進用條件寬鬆,恐未符核增人力之目的 五、檢察官得免試取得律師資格之規定,與憲法第86條規定不符,應速洽請考試院修正刪除相關規定 六、認罪協商制度實施已逾6年,認罪協商金資料之完整性不足,應速統合建立相關統計資訊,俾利監督及控管 七、監所超額收容率持續上升,收容人空間狹小,亟待研謀改善 八、政府投入鉅資辦理毒癮戒治及輔導等業務,惟再犯率高,毒品收容人占總收容人數逾4成,收容成本龐大,宜再研謀改善 九、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人力規劃欠當,且未將政府因而減少之歲入及增加之支出納入考量,所評估之成效恐未盡客觀,應予導正 一0、第一預備金比照99年度提高之數編列,鑒於100年度人事費、國家賠償預算較99年度合共增加近1.8億元,應檢討減列 一一、國家賠償金預算宜改由各機關自行編列,以符權責 一二、依法提撥之犯罪被害補償金專戶,應優先充作補償金財源,不敷之數再編列預算支應,俾減政府輕財政負擔 貳、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一三、績效衡量標準僅以簡單公式表達,且計算目標值之相關數據闕如,資訊有欠完備,應予補正 一四、超時加班費決算數幾年年增加,98年度較95年度增加37%,為加強控管,應按緊縮原則檢討減列 一五、派遣人力占預算員額比率逾5成以上,非依組織法規之用人規模過大,且多數擔任行政執行業務助理,允適性有待商榷 一六、以行政院核定之要點核發行政執行績效獎金,不符法制,亦有違本院決議;獎金核發基礎容易達成,獎金制度欠當 一七、每案平均結案期間超逾1年以上,部分案件甚至超過4年,執行效率有待提升 一八、高達15萬餘件、金額1,643億餘元之欠稅案件執行期限已甚迫近,允應積極清理,以免造成國庫損失 參、各級法院檢察署及所屬 一九、各級法院檢察署估編罰金罰鍰收入預算過度樂觀,應衡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實施,及實際收入情形檢討減列,以免高估歲入 二0、貪瀆案件定罪率仍待提升,查獲貪瀆金額338億餘元,僅收回1億餘元,追繳成效過低,肅貪功能未有效發揮 二一、最高法院檢署保管之重大案件不法所得,允應研議予以適時公開,俾助社會各界瞭解辦案績效 二二、華光社區違占戶清理時間過長,允宜積極催討並加強宣導溝通,以免住戶抗爭扭曲催討程序正當性及重傷政府形象 二三、各地檢署犯罪被害補償金終結日數過長,超逾法定決定期限,應予改善 二四、各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宜研議全數繳交國庫,統籌規劃其用途及支付對象,俾利資源之適當運用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