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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主管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環境保護署主管10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110
  • 壹、環保署

    • 一、超逾5成之環保經費係支用在廢棄物管理,而由於資源排擠,致輕忽源頭減量、節能減碳等國際環保趨勢,允應檢討資源配置之妥適性
    • 二、環境影響評估紛爭不斷,環評程序應注重民眾之意見表達及資訊公開,以增進審查評估之正當性
    • 三、政策環評具有政策性、原則性及永續性之上位屬性,惟相關配套法令與措施不足,導致政策環評之效能未能彰顯
    • 四、環境負荷日益沉重,允應落實相關具開創性之環境保護措施,俾將環境負荷轉化為環境資源
    • 五、尚有多項永續指標背離永續發展,推動永續發展亟待積極作為
    • 六、環境保護教育業務與環境教育基金有所重疊,為避免浪費公帑,應明確劃分
    • 七、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相關配套措施及經濟機制未臻完備,致執行結果未達整體預期效益目標
    • 八、「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缺乏源頭減量之統合思維,肇致陸續停建,並耗費額外龐大公帑與社會資源
    • 九、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產品因應用面之不同仍存有風險,且缺乏流向追蹤機制,致衍生環境及健康風險,允應強化監督管理機制,以確保環境安全
    • 一0、部分縣市資源回收率仍低於預定目標,且平均每人每日垃圾產生量仍然增加,源頭管理及減量措施顯未落實
    • 一一、部分鄉鎮市廚餘堆肥廠實際日處理量低於設計日處理量甚鉅,應督促檢討改進,以提高處理成效
    • 一二、部分縣市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率未達3成,應針對問題癥結,研謀督促改善,以提高再利用率
    • 一三、廢棄物及環境衛生之公害陳情案件逐年增加,卻無法有效改善;復以權責劃分不易釐清,致市容整頓與環境衛生工作成效不彰
    • 一四、部分地區空氣品質不良日數比率仍偏高,空氣污染防制成效尚不顯著
    • 一五、重要河川污染情形仍甚嚴重,且98年度部分水質檢測值較上年度劣化,應加強各河川之水質改善及污染管制工作
    • 一六、部分水庫水質之優養指數偏高,尤以離島地區之水庫最為嚴重,應積極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以維護水庫水質及保障飲用水安全
    • 一七、新興產業發展迅速,既有環保法令已無法有效反映新興產業產品及製程多樣化之特性,應儘速建立化學物質預防管理與監測機制
    • 一八、環保標章與第二 環境保護產品大幅增加,惟產品抽驗密度不足,有欠妥適
    • 一九、對於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案件,除處以罰鍰外,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本院決議辦理
    • 二0、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廠量逐年遞增,可能衍生廢氣排放戴奧辛濃度不穩定、灰渣掩埋重金屬長期溶出等問題,應妥善處理
    • 二一、聘僱人數占職員預算員額之比例仍過高,核與相關規定不符
    • 二二、補助案件眾多且金額龐鉅,惟部分補助案件賸餘款未及時收回解繳國庫,控管作業未臻周延
  • 貳、環境檢驗所

    • 二三、環境檢測研究計畫全數委外,允宜逐漸調整為部分共同研究或自行辦理,以提升自我研發能力,並應依預算法有關繼續經費規定編列預算
    • 二四、100年度接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2,815萬元,卻未透列預算,顯未盡完善
  • 參、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 二五、各類別環保專業證照訓練之及格率差異甚大,有待檢討其原因並加強辦理
    • 二六、100年度接受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317萬1千元,卻未透列預算,顯未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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