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臺灣鐵路管理局10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9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9137 壹、業務經營部分 一、應積極收取亞太電信公司積欠之管溝補償金,日後並應避免類似積欠並同意展延情事再度發生,以保全債權 二、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廢止多年,交通部等權責機關應儘速完成「臺灣鐵路事業人員退休規則」之行政命令銜接作業,俾保障該等人員權益 三、臺鐵局預估100年度虧損嚴重,亟待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 四、現行客運票價之設算基礎,並未包括重大工程折舊及退撫成本兩大重要成本項目,票價極不合理,亦為該局連年鉅額虧損主要原因 五、客運票價已15年未調整,亟需重新檢討與調整以合理反映營運成本 六、員工及眷屬購票乘車優惠之合法性及合理性頗值商榷,又該項優惠屬員工福利事項,宜由職工福利金支應 七、預算所列社會責任項目金額籠統,決算金額與預計數差距懸殊,應依本院決議檢討社會責任歸屬範圍與金額之合理性 八、應及時對肇事者或所屬公司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債權 九、臺鐵局接受局外工程單位撥交固定資產之會計處理,仍應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辦理,俾忠實表達經營績效 一0、土地被占用面積仍高,亟待積極落實執行排除占用作業 貳、營業收支部分 一一、貨運收入多年來未能達成目標,宜改善設施並積極拓展運輸貨源 一二、宜積極強化營業資產出租運用效益,俾增益營收 一三、專題研究報告評審費係發放予臺鐵局以外學者專家,非屬「用人費用-津貼」科目定義,建請改歸屬於正確科目 一四、其他獎金之發放除退休服務獎章獎金外,其餘並未以法律定之,且對於績效之認定過度寬鬆;另分配對象擴及非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亟待全面檢討 一五、該局100年度由下腳收入提撥之福利金費用,應配合下腳收入之改分類,歸類於營業成本或費用 一六、業務部門及管理部門並未負責現場工作或對外服務事宜,若僅基於安全需求則安全配件已敷需求,建議服裝費應予酌減 一七、該局會費實際發放對象未依預算執行,且會費支付對象「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與該局業務無直接關係,應檢討減列 一八、建國100周年慶祝專案所費不貲,應本撙節原則酌予減列;若涉補助、捐助或委辦,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一九、其他應收款多屬回收性高之款項,或現已收回之政府及業者欠款,呆帳費用應酌予減列 參、資金運用部分 二0、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為負值,且營運資金仰賴借款支應,增加營運負擔,亟待研謀改善 二一、預算書應比照長期債務預算編列規定,揭露短期借款攸關資訊,並設法爭取利率之調降,以節省利息負擔 二二、鉅額存貨業已嚴重積壓營運資金,宜訂定存貨安全存量並依公報進行存貨評價,避免徒增損失 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 二三、「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實質上係減少購置數量並增加每輛購置經費,除請交通部於中程概算額度內因應外,交通部及臺鐵局應避免因規劃及採購未臻妥慎,影響購車計畫之進行 二四、將跨年度資本支出計畫歸類於一般建築及設備,歸類欠當,且與預算法繼續經費之預算方式未合,應速改正 伍、資金轉投資部分 二五、臺鐵局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之董監薪酬及席次等未能充分揭露,且該局轉投資亞太電信之公股比率高,卻由民股董事擔任董事長,不符合公平正義 二六、對於亞太電信之長期投資績效欠佳,宜持續強化公股代表監督功能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