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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3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084
  • 一、行政院在欠缺法律依據下逕將核後端基金改 為經濟部主管之特別收入基金,違反依法行政,應予改正
  • 二、高達99.99%之基金資產回貸予台電公司,基於風險及財務獨立性之考量,宜檢討其妥適性
  • 三、預算書揭露過於簡略,宜按主要分支業務計畫別逐一編製,俾利審議
  • 四、短期資金之運用係按台灣銀行1個月期定期存款利率貸放予台電公司,未善盡基金運用應兼顧安全性及收益性之責
  • 五、長期貸款利率低於台電公司債之市場利率,宜依實際狀況調整,以維基金收益
  • 六、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進度一再落後,應加強辦理
  • 七、核能發電廠乾式貯存設施興建進度不如預期,應加強各項作業流程控管
  • 八、應加速推動「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俾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之需求
  • 九、所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中隱含有國內外參訪活動費用,未予揭露,疑有規避審查之虞
  • 一0、以行政命令訂定之回饋金項目繁多且依據各有不同,宜予統籌並法制化
  • 一一、未揭露繼續經費之經費總額及各年度分配額等相關資訊,有違預算法之規定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