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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28
  • 一、核後端基金於欠缺法律依據之情況下改 為經濟部主管之特別收入基金,違反依法行政
  • 二、98年度預計對台電公司長期貸款數較上年度增加,違反本院決議
  • 三、98年度新增貸予台電公司之數額,超出當年度核能發電提撥基金數34億餘元,顯不符風險控管原則,建請檢討貸墊數額
  • 四、回饋金項目繁多,宜統籌建立回饋機制之法律基礎
  • 五、預算書揭露過於簡略,宜按主要分支業務計畫別逐一編製,俾利審議
  • 六、屢因當地民代及民眾阻撓,致計畫執行阻滯,允應強化宣導、社會溝通及睦鄰作業
  • 七、低放射性廢棄物候選場址計畫,未經地質鑽探之規定程序,即行公告潛在場址並編列公投作業經費,選址程序錯置,其妥適性頗值再審酌
  • 八、 趕蘭嶼貯存場廢棄物桶檢整重裝進度,變更設計遮蔽物件,建請仍應注意以安全為首要考量
  • 九、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建造計畫,辦理期間跨越數年,惟未揭露繼續性經費相關資訊,與預算法規定不符
  • 一0、核能發電廠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因環評及水保等前置作業延宕進度,允應加強溝通協調
  • 一一、依核一廠用過核子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之執行進度推算,該計畫並無法於98年度完工,所列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查費500萬元應予減列
  • 一二、應加速推動「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俾因應核能發電廠除役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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