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54 壹、業務計畫 一、大部分業務較以前年度預算數或決算數呈現減少現象,顯現其經營效能不佳 二、辦理郵務、儲匯、簡易壽險等業務會計帳務依法應分別獨立處理,卻未附送其部門分預算,與預算法規定尚有未合 三、郵務部門歷年來均呈現虧損現象 四、儲匯部門營運規模持續擴大但稅前純益率為歷年新低 五、董事會決議更名違法,致公司受損害時,參與董事應負賠償之責,公司對之應積極求償,以維護公司權益 六、買賣與持有有價證券之資訊,未依會計法規定編造證券結存表及證券出納表對外報告,於法未合 七、持有龐大金融商品卻未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規定揭露相關資訊,與會計法充分表達原則相悖 八、關於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大幅變動,會計制度迄未修訂,顯與前揭會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有悖 九、持股標的、成本、市價、損益及買賣超資訊應依會計法按月公開,以符法制 一0、存放銀行同業債權未設立備抵科目,並估計備抵呆帳以為適當評價,與商業會計法之規定尚有未合 一一、預算書未適時完整上網公開,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相悖 一二、代售業務因廣告不實被處以罰鍰,嚴重影響其公司信譽,致代售業務之收入大幅衰退 一三、職工福利金之提撥率宜考慮參考盈餘貢獻度訂定差別提撥率 一四、懸帳儲金金額龐大應請積極處理,以維護客戶權益 一五、未實現跌價損失高達342億餘元,未實現跌價損失率偏高,選股、擇時與停損機制欠妥適 一六、該公司退休人員轉任從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位,領取優厚月薪及分紅並兼領月退休金,顯不合理 一七、交通部借調該公司人員,於法未合,應限期歸建 一八、部分持股借券比或未實現損失偏高,恐有借券打壓本身持股行情之現象 貳、營業收支 一九、營業資產租金收入本年度預算不及上年度截至9月實際數,加以其往年預算均較決算嚴重短估,顯不合理 二0、租賃收入本年度預算遠不及上年度截至9月實際數,加以其往年預算均較決算嚴重短估,顯不合理 二一、壽險部門營業收入為新低,而其佣金率卻較往年偏高,且以前年度佣金費用預算較決算數多有高估,顯不合理 二二、近2年股票標借收入平均年收入逾2億元,均未編列預算 二三、股票標借支出年近443萬元,卻未編列預算 二四、主管階層績效獎金,若為虧損或較往年衰退者,本於權責分明原則,應請酌減 二五、捐助非屬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於法未法 參、固定資產投資 二六、資本支出計畫之成本效益分析未盡覈實,於法不合 二七、購建郵政局所計畫預計投資總額50億餘元,計畫內容過於籠統,於法不合,故宜刪減 肆、資金運用 二八、國內委外投資雖已有減碼,但委外投資績效仍不如自行操作,應請加強檢討委外管理機能及決策責任,必要時仍應持續減碼 二九、國外委外投資績效不如自行操作,應加強委外管理機能 三0、向投資人保護中心登記求償4億餘元,部分仍在高院審理中 三一、以中長期資金支應聯貸銀行2,100億元轉貸中華高鐵公司,資金收益無法反映其資金成本,顯不合理 三二、依舉輕明重之法理預算書內之資金轉投資及盈虧明細表應參照公開發行銀行載明持股金額達3億元以上公司之相關資訊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