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環境保護署主管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52 壹、環保署 一、機關綠色採購對環境及經濟效益甚大,惟仍不少機關未達年度目標,應加強督導並推廣辦理 二、徵收垃圾清除處理費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訂定標準,致收入不敷支出金額龐大,且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 三、公害陳情受理案件逐年增加,應積極督導各地方環保局有效處理,以消民怨 四、50條重要河川污染情形仍甚嚴重,河川污染防治成效不顯著,應跨部會加強治本措施,以有效改善河川水質 五、部分縣市資源回收率低於預定目標,應予加強督導 六、我國能源消費逐年遞增,且能源密集度及CO2排放量維持持續上升,應釐定對策,以確保永續發展 七、積極推廣垃圾費隨袋徵收,以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及擴大垃圾減量成效 八、部分水庫水質之優養指數偏高,應積極研議具體改善措施,以維民 飲用安全 九、各項違法污染情形仍甚嚴重,且罰款件數及比率均甚高,應加強稽查以減少污染案件之發生 一0、收回以前年度歲出之金額不低,經費核撥過於寬鬆,應加強補助案件之審核 一一、廚餘回收再利用以養豬為主,易製造環境髒亂及污染,應檢討改善 一二、洗衣污水未排入污水下水道,不利河川污染整治 一三、近年來出國計畫任意變更及出國人數過多,且預算編列過於寬鬆,有浪費公帑之嫌,98年度建議酌予減列150萬元 一四、部分地方政府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不實,以多報少涉嫌貪瀆與圖利廠商,應加強督導改善 一五、聘僱人數占職員預算員額之比例仍高,核與相關規定不符 一六、技工、工友人數超出規定甚多,應檢討精簡 一七、對於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案件,除處以罰鍰外,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本院決議辦理 貳、環境檢驗所 一八、部分縣市環保局及檢驗機構評鑑不合格比率偏高,有待加強督導改善 一九、環境檢測研究計畫宜由全數委外,逐漸調整為部分共同研究或自行辦理,以提升自我研發能力 參、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二0、辦理各級政府環保機關環保業務人員訓練,宜建檔管理,以達到訓練普及與避免重複參訓而浪費訓練資源 二一、環保專業證照訓練各類別及格率差距甚大,有待檢討其原因並加強辦理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