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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00
  • 一、施政績效之衡量指標大多以「滿意度」為標準,無法確實彰顯該會績效,宜增列質化目標,俾增效能
  • 二、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之決議,將該會預決算書完整資料全部上網公布供全民查閱,應予檢討補正
  • 三、政府採購預算編列過寬,影響資源配置,工程會應善盡主管機關審核之責
  • 四、為避免最有利標決標方式流於濫用,工程會宜加強督導
  • 五、近年來辦理補助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前置作業之執行成效欠佳,應檢討改進
  • 六、仍有總造價達166億餘元之公共設施處於完全閒置或低度使用,應持續督促管理機關研謀活化,以減少浪費閒置情況
  • 七、活化閒置公共設施之督考作業,尚有諸多問題,有待檢討改進
  • 八、工程採購爭議調解案件數逐年增加,應研謀改善,以提升公共採購之效率
  • 九、工程會主委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惟同時編列特別費,與本院決議未符,核欠妥適
  • 一0、工程會主委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惟同時編列座車用油費,且編列標準超逾規定,建議本撙節原則減列之
  • 一一、按年經常性僱用臨時人員,恐有淪為常態性僱用之虞,允應重新審核進用,俾免衍生勞資爭議,並增加政府未來財政負擔
  • 一二、為符合節能減碳政策並確保行車安全,建請檢討擬汰換之副首長座車與高齡公務轎車之汰換優先順序,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