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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56
  • 一、機關內部分業務單位之業務內容逕行調整,相關法規卻遲未配合修訂,不符依法行政原則
  • 二、法定業務或新增之非法定業務均與他機關相互重疊,既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宜儘速檢討整併,以節約國家公帑
  • 三、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年度預算編列單位不一,有違預算編列之一致性,無法呈現其延續性及施政績效,且有規避預算審查之嫌
  • 四、未依規定於公務預算編列經費,轉向就安基金申請,致相關經費至今未能動支,影響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執行,應檢討改進
  • 五、貸款業務既非業務職掌,因無需辦理利息補貼,考量國內金融機構推動融資貸款業務不遺餘力,貸款相關宣導經費宜全數刪減
  • 六、業務職掌未發生巨大變革,考量歷年來本院預算審查決議及執行情形,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無成長2倍之必要,預算有刪減空間
  • 七、國內旅費幾呈倍數成長,有違應本緊縮之預算籌編原則
  • 八、捐助民間團體經費依預算編製規範應儘量減編,本項預算經費卻大幅成長,顯有未當
  • 九、所屬青年職訓中心為行政院之三級機關,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迄今仍未法制化,建議刪減主委特別費
  • 一0、預計汰換CS-6620號座車歷年來公務車輛明細表均註記公務車,現改列為首長座車,有不實記載之嫌,購置經費應全數刪減
  • 一一、約聘僱人員進用應確實基於專業性、技術性及研究性等特性,經辦經常性業務者應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以符組織精簡原則
  • 一二、超額進用之工友及技工等員額,應適度調整協助辦理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業務,以落實員額精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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