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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產業發展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29
  • 一、該基金無法源依據,預算編列方式違反法理,更無設置之必要
  • 二、會計制度應先妥為設計及訂頒,俾利會計事務處理之準據
  • 三、該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尚未核定,補助要點亦付闕如
  • 四、以統籌款方式編列3億餘元補助中央各部會,有違法規體制,且限縮本院預算審議權
  • 五、旅運費編列150萬元顯有高估,宜予酌減,以杜浮濫
  • 六、建置基金會計系統費用320萬元核無必要,宜予刪除,以資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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