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外交部主管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45 壹、外交部 一、松鶴公司歲入科目歸屬欠當,且收支未受本院及審計部監督,已限縮本院預算審議權 二、預算書及決算書未確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公開,應儘速改正 三、補捐助經費未按季函送本院,且未完整於該部網站公開,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決議,宜速改正 四、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未依預算法規定編送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宜檢討改正 五、依協定按年挹注中美洲經濟發展基金預算,屬繼續經費,迄未依預算法及本院決議編列 六、利息差額退回款抵減利息差額補貼,形成公開預算對機密預算之補貼,機密、公開預算顯未分別控管,應速改正 七、機密預算援外貸款餘額高達數百億元,卻以銀行商業行為視之,恐疏於控管;改貸為贈之貸款,未以繼續經費方式編列預算 八、機密預算中對外貸款之保證金額其資訊揭露欠完整,政府因保證實際發生之債務情形不明,亟待改善 九、巴紐建交弊案僅提刑事告發,該案中間人失聯迄97年底將屆民法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時效,宜注意時效並採取必要措施 一0、巴紐案遭侵吞公帑高近10億元,外交部內部調查行政處分僅提2人,似有過輕,為昭公信,宜公開內部調查報告及後續處理情形 一一、透過財團法人國合會取得台巴工業區土地所有權已逾2年,所有權歸屬迄未與國合會釐清,對其保證債務欠缺還款計畫,決策似未審慎 一二、馬其頓史高比耶工業區投資案撥款僅2個月即斷交,致損失8,551萬6千元,資金用途欠明確,應提出專案報告 一三、捐助財團法人國合會辦理民間業者信用保證業務,為配合特定業者取得融資而修正相關規定致損失1.5億元,不當之規定應速修正 一四、斷交造成政府之損失及負債,涉全民負擔,執行及決策是否有當應受全民監督,應研議公開相關資訊 一五、榮邦計畫以合資方式參與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致投資風險集中於政府機構,惟計畫效益不明,應建立完整資訊,以利評估 一六、財團法人國合會資金來自政府、受外交部指揮,地位類同外交部之所屬機構,且該會董事主要由政府官員擔任,薪資偏高,應通盤檢討 一七、外交部及中美洲基金皆有赴台灣留學之獎學金計畫,該部台灣獎學金區域分配名額宜注意避免重疊,俾使資源能更有效利用 一八、北美事務協會委員會依行政院發布之組織規程設置,預算編於外交部,核有欠當,另其未依法以組織法律設置,有違法制 一九、亞東關係協會欠缺公法授權,組織定位仍有疑義,又設日本事務會,致對日事務推動單位疊床架屋,有違法制 貳、領事事務局 二0、臨時人員酬金預算增列數建議刪除,以符本院決議 二一、晶片護照即將核發,惟其相關法律條文修正程序尚未完成,仍待積極推動;另申請晶片護照之收費單一標準編列,似有高估,宜檢討減列 二二、預算員額表達欠當,應予改正,俾利用人之控管 參、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 二三、加班費金額未依本院決議於單位預算書中列明,應檢討改正 二四、出國計畫之交通費似有從高編列,應檢討刪減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