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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臺灣省政府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77
  • 一、臺灣省政府應加速人員精簡,透過協調相關受支援機關,將支援人員納入該等機關正式員額等措施,確實將總員額降低至85人,始符法制及本院決議
  • 二、臺灣省主席由政務委員派兼,同時編列首長及政務委員特別費,有失允當
  • 三、迄未依本院決議將非屬臺灣省政府權責業務回歸主管機關辦理,實有未洽,允宜依憲法所賦予職權,發揮監督縣自治事項之功能
  • 四、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廢止所衍生臺灣省法規之適法性疑義,亟待承接業務主管機關完成銜接法規之修訂解決,以符法制
  • 五、臺灣省統籌分配稅款專戶孳息、收回縣市借款、撥款補助各縣市及鄉鎮市執行後清理結餘數等應繼續繳庫,以符本院決議
  • 六、已核定未撥款之省統籌分配款撥款進度緩慢,允宜瞭解案件需用情形,並加速清理,且積極協調待收回縣市借款之確切還款時程,以利省統籌分配款繳回
  • 七、精省時所留之災害救濟金,宜依法研議適法之處理
  • 八、中興會堂會議室及研討室供非政府組織借用,場地出借率仍屬偏低,允宜強化,以提高資產使用率
  • 九、適度減列超時加班費,以符本院決議
  • 一0、購買電腦宜衡酌各組室配置情形及人員精簡進程,檢討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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