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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4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113
  • 一、依其性質核屬政事型基金,應改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
  • 二、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所定之基金用途範圍逾越母法,應予修訂
  • 三、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特別費101萬4千元,有違體制,建議全數刪減
  • 四、現有公務車輛數與駕駛預算員額間差距甚大,形成不合理現象,應予檢討改進
  • 五、多項出席國際性定期會議之擬派出國人數較往年增加,應予酌減以撙節國外旅費支出
  • 六、將原以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之「國外旅費」及「公務車輛汰購」,改以附屬單位預算編列,疑有規避審查之虞
  • 七、維持機關正常運作之基本政務支出應列入公務預算,移編至附屬單位預算支應,有欠允當
  • 八、編列聘僱財務稽核專責小組會計人員、行政專員及輔導員30人,相關經費共計2,012萬4千元,建議酌減,以促其速回歸編制內人員運作
  • 九、每年編款捐助電信技術中心,且金額達50%以上,應將設置條例送本院審議,並依本院決議將預算及決算書送本院審議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