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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96
  • 壹、綜合部分

    • 一、預算編列聘用人員員額,宜於預算書列示依組織法進用幾人,出缺不補幾人,哪些業務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方為妥適
  • 貳、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二、愛臺12建設預算編列,宜於預算書明確列示係屬愛臺12建設,並明確列示其歸屬之項目,方為妥適
    • 三、愛臺12建設部分項目屬繼續經費,其預算之編製,應依預算法規定辦理
    • 四、技工、工友、駕駛仍有超額人數,有待改善;另建議預算書列示超額人數,俾加強控管,並有利審議
    • 五、民意與國情調查分析國外旅費,宜再衡酌預算編列之必要性,避免爭議
    • 六、政府資通建設屬繼續經費,其預算之編製與預算法之規定,有所不符
    • 七、「社會發展政策研究」預算編列高達1億元,預算編列說明過於空泛,欠缺具體內容,不利審議
  • 參、檔案管理局

    • 八、國家檔案數位服務計畫、臺灣產業經濟檔案數位典藏計畫預算編製,與預算法規定有所不符
    • 九、臺灣產業經濟檔案數位典藏計畫預算編列,歸屬為科學支出,有欠妥適
    • 一0、國家檔案電子應用、檔案擇選研究作業之委辦費,預算編列過於籠統、簡略,有欠妥適,且不利審議
    • 一一、檔案法施行細則部分規定、機關檔案管理單位及人員配置基準,相關主管機關宜予修正,以杜爭議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