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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14
  • 壹、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 一、預計償還已到期債務高達4,330億2,842萬4千元,較以前年度遽增,顯見基金設置並未達成債務還本平滑化之目的
    • 二、已到期之債務,採舉新債償還舊債之方式辦理,核非允當
    • 三、債務還本預算不足以償還到期債務,需由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舉借新債予以償還
    • 四、日後年度歲入歲出執行結果所發生之歲計賸餘,建議全數供債務還本之財源
    • 五、預算書編列過於簡略,且未依本院決議事項辦理
    • 六、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應酌減15萬元
  • 貳、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 七、編列台鹽公司釋股案有違本院決議,且若併計尚未出售之97年度釋股預算,台鹽公司待售之股權將高達38.89%,恐衝擊該公司股價
    • 八、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逾100億元,連同以前年度累積短絀更高達347億元,資金缺口極大
    • 九、唐榮公司及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公股以面額供民營化事業員工認購,有違相關規定
    • 一0、基金來源多年來執行率均欠佳,有待檢討改善
    • 一一、該基金以短支長舉借債務,有規避預算法與公共債務法之嫌
    • 一二、該基金尚未依本院決議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