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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4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102
  • 壹、綜合部分

    • 一、基金管轄機關爭議迄今尚未解決,宜儘早釐清,以利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普及發展
    • 二、原劃定為免查驗區雖已更名為有線電視服務因故暫未到達區域,為保障民眾視聽權益,仍應規範業者加速建置時程,以符法制
    • 三、有線電視服務因故暫未到達區域占總訂戶數比率不及1%,部分預算運用與普及發展無直接關係,宜重新評估基金配置及運用
    • 四、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運用之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經費,歷年來均未能有效執行,宜檢討業務窒礙難行之處
    • 五、對偏遠、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補助經費,為評估其成效,宜建立相關衡量指標,以利外界監管
  • 貳、基金來源

    • 六、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提撥收入預算列數明顯低估,宜酌增400萬元
    • 七、利息收入預算列數明顯低估,宜酌增110萬元
  • 參、基金用途

    • 八、委託調查研究費大幅增加,經費運用與基金徵收用途明顯不符,宜審慎評估經費增加之必要性
    • 九、辦理訓練及研習會租用場地租金大幅增加,顯非妥適,基於經費支出撙節原則,宜適度減列
    • 一0、國外旅費未列明出國性質、目的地、人次及天數等資訊,無從評估預算編列之必要性,且未來預算執行彈性頗大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