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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國防部主管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72
  • 壹、綜合部分

    • 一、利便預算執行彈性運用,僅編製國防部本部及國防部所屬二個單位預算,預算編製方式不符法制規範
    • 二、軍事投資經費趨降,作業維持費陡升,如何提升國軍戰力及避免浪費維持正常運作經費應予檢視
    • 三、機密預算諸多軍事投資案屬繼續經費性質,未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內容、各年度分配額及建案核定期程,有礙立法院審議監督
    • 四、98年度恢復辦理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未先就眾多學生退訓及積欠鉅額賠款提出具體對策
    • 五、本部文職人員未達法定最低標準,未積極進用文職人員,宜檢討改進
    • 六、補助款、出國報告及預決算資訊未上網公告,未依立法院決議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辦理
    • 七、預算未覈實編列致連年產生鉅額賸餘款,逕以賸餘款支應年度進行中之增辦案件,95年度逾百億人事費賸餘款用途去向不明
    • 八、台電長期不合理負擔軍眷優惠用電費用,軍眷用戶平均用電度數超出一般住宅用戶20%,優惠用電制度缺失亟待改進
    • 九、聘僱人員類別龐雜,進用管理規定紛歧不一,人事費用負擔沈重,未依立法院決議及相關規定予以逐年裁減、從嚴審核
    • 一0、各軍事院校退學、開除學生待追繳金額逾12億元,逾15年以上法定追償期限達3億2千餘萬元,追繳執行績效欠佳
    • 一一、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改編及業務精簡進度延宕遲緩,未恪守依法行政原則
  • 貳、歲出部分

    • 一二、總長顧問僅備供不定期諮詢,每月固定支領研補費核有爭議,宜檢討刪減
    • 一三、藉戰備急需急促納編新增空軍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惟未依規定完成作業程序,納案編列預算核有疑義
    • 一四、新增13個案復又未依規定建案,為維建案紀律並落實立法院決議,不得納案編列預算並追究相關單位疏失責任
    • 一五、各司令部委員屬逾越編制員額予以退伍者,未實際負領導之責卻支領將級主管職務加給,宜檢討刪減
    • 一六、飛彈系統屬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新增重大飛彈採購案編列後勤科目內,有規避建案規定及立法院審議監督之虞
    • 一七、美方迄未同意售我F-16C/D戰機,以商情資料估列經費違反規定,漠視立法院刪減預算決議,98年度預算需視簽署發價書進度支付
    • 一八、10件新增案於建案規定最後期限96年12月31日方匆促納入,其納案之必要性及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堪慮,尤應嚴格審議監督
    • 一九、新增未滿5,000萬元軍事投資案,建案規定及核定權責寬鬆, 免分割立案或浮編預算,允應加強審議
    • 二0、軍事人員預算未覈實編列,義務役役期縮短、精進案精簡員額、全募兵制尚屬計畫整備階段,本年度增列預算額度理有未全
    • 二一、太平島跑道延長增建先期環境規劃影響評估之政策說詞反覆不定、理由欠當,建案作業程序不符規定
    • 二二、軍人撫卹條例規定發給照護金對象未含卹滿遺族,長期固定發給卹滿遺族照護金未符依法行政原則,建議修法予以規範
    • 二三、新增「資訊媒體安全防護暨網路設備案」,其違反建案規定及供執行網路流量監控使用疑慮未釐清前,不宜率爾納案編列預算
    • 二四、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期限已屆滿,累積近9成財物損害案件尚待審查,宜儘速研謀對策
    • 二五、上校非主管非組織法規規定並實際負領導責任之主管,全部可支領二分之ㄧ主管職務加給,不符平等原則,扭曲制度本質
    • 二六、續以鉅額公務預算補助國軍醫院工程及醫療設備,與立法院決議相違背
    • 二七、預算編列未臻覈實,連年產生鉅額賸餘及應付保留數,本年度油料採購經費已屬寬列,無由鉅增第一預備金
    • 二八、不當以機場數目齊頭式補助噪音污染補償費,未覈實管考,補助費逐年攀升
    • 二九、國醫中心職務官舍新建工程計畫變動頻仍,預算估列未審酌工程實際進度,本年度無編列鉅額預算之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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