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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監察院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97
  • 壹、綜合部分

    • 一、國人對重新運作之監察院,期待甚深,宜善用憲法賦予職權,俾發揮功能
    • 二、新增約聘用人員所擔任工作非臨時性質,而係依法律增加之業務,恐淪為長期任用之虞
    • 三、調查報告等重要資訊未全部上網公告,有違資訊公開原則
  • 貳、歲入部分

    • 四、未對進駐院區之郵局、福利社等外部機構,依法收取使用費或租金,當儘速改進
  • 參、歲出部分

    • 五、所編列汰換院長座車標準,與其他四院院長及監委座車現況相較,不符平等原則
    • 六、監察委員國外考察旅費單價不敷、不符常理,亦有違預算法第1條第2項規定
    • 七、所編列對機關聯繫及為民服務費,與首長特別費性質相近,編列及運用方式卻未法制化,應予改進
    • 八、未依立法院97年度決議於單位預算書列明加班費金額,顯有不當
    • 九、古蹟相關修繕工程宜擬訂整體修護計晝,並依預算法規定以繼續經費編製方式辦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