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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16
  • 一、基金預(決)算書迄未公開,未符本院決議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應速改正
  • 二、基於國家資源有限及財政狀況之考量,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與資源有效利用及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未盡相符,宜檢討修正
  • 三、眷村改建計畫執行成效欠佳,計畫將修正再展延,改建成本隨原物料高漲而增加,加重該基金之負擔,實有未當
  • 四、改建完工成屋雖依成本配售予原眷戶,惟原眷戶最高負擔20%,且各項補助及補償等經費龐大,基金年年短絀,幾無可供循環運用之收入,與預算法所定作業基金定義未符
  • 五、各項政府貸款採補貼利息差額方式辦理,惟該基金辦理之貸款本金由該基金支應,徒增利息費負擔及資金風險,宜研議改善
  • 六、原眷戶輔助購宅款業務依法屬特別預算應辦業務,卻由該基金墊付,兩者業務未依法區分,應速改正
  • 七、依該基金業務性質,公共關係費不具可增加業務收入之效果,且短絀逐年擴大,宜撙節開支,所編公共關係費,建議減列
  • 八、土地標售與預定目標嚴重脫節,不利該基金資金調度
  • 九、餘屋及店舖銷售戶數欠佳,不如預計,致存貨增加、資金積壓情形嚴重
  • 一0、債務金額龐大,自償率達成情形應予揭露,俾利政府債務之控管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