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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兒童局) 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內政部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兒童局) 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55
  • 壹、入出國及移民署

    • 一、所編列特別費預算數較往年增加,不僅不符零基預算精神,亦未正視本院歷年所作之決議
    • 二、「兩岸週末包機及擴大開放大陸觀光客來臺」政策成效未如預期,建議酌減相關配合增請之員額與經費
    • 三、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需予收容及遣返人數近年急遽減少,所需相關作業預算應酌予減列
    • 四、為維社會風紀與安定,允宜強化面談機制,以降低偽造結婚及賣淫等情事
    • 五、逕先行支付強制出境對象於收容期間應由就業安定基金墊付之費用後,始於跨年度收回代墊款,核欠妥適
    • 六、以國家安全局委託辦理「永鎮專案」之結餘款核發工作獎金,於法未合
  • 貳、建築研究所

    • 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涉及公權力業務,惟相關綠建築及綠建材標章及證書核發所收取之費用卻未納入政府預算,違反規費法規定
    • 八、各種提供技術服務並收取費用之實驗中心,非法定組織,宜予法制化
    • 九、現有公務車輛數多於駕駛預算員額,恐有閒置造成浪費之虞,應予檢討改進
    • 一0、委辦費用允宜本緊縮原則檢討編列,所執掌業務連年增加委外辦理,核屬未妥
  • 參、空中勤務總隊

    • 一一、所設維繫飛安妥善率之年度目標值過低,缺乏挑戰性
    • 一二、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本院之決議,將該會97年度法定預算書上網公布供全民查閱,應予檢討補正
    • 一三、聘用人員員額超限,未依行政院規定及本院決議辦理,應予檢討改進,俾精簡用人、降低人事成本
    • 一四、辦理充實消防救災及海空偵搜反恐直昇機中程計畫之規劃與執行未盡周延及積極,致進度嚴重落後
  • 肆、兒童局

    • 一五、組織條例未隨其制定法源之變更而修正,致所辦理業務內容及組織編制均與現行組織條例規定未合,所編列預算適法性有所欠缺
    • 一六、年度施政目標與績效衡量指標過於簡略,無法窺知其施政重點
    • 一七、所需預算未確實依法定權責劃分由各主管機關編列,致以一僅35人編制之三級機關掌握逾60億元獎補助費預算,顯非所宜
    • 一八、幼兒教育券發放已逾8年,應檢討其實施成效
    • 一九、虐兒事件甚多未進入通報系統,高風險家庭預警及通報機制待加強辦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