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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55
  • 一、會計制度尚未依法完備訂定程序,有礙基金之健全運作及管理
  • 二、依通訊傳播基金之性質,應改以「單位預算」型態編列
  • 三、未揭露繼續經費之經費總額及各年度分配額等相關資訊,有違預算法之規定
  • 四、電信技術中心用人費用負擔沉重,恐有礙自給自足之營運目標
  • 五、未於預算書中揭露所編愛臺12建設相關預算及預期成效,不利本院審議
  • 六、由特別收入基金編列「國外旅費」及「公務車輛汰購」之預算,且未能附具相關預算編列明細,不利本院預算審查
  • 七、現有公務車輛數與駕駛預算員額間差距甚大,形成不合理現象,應研謀改善
  • 八、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所定之基金用途範圍逾越母法,應予修訂
  • 九、將該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特別費94萬8千元編列於特別收入基金,不僅有違體制,亦有規避本院審查之虞,建議全數刪減
  • 一0、編列聘僱財務稽核專責小組會計人員、研究助理外包、行政專員及輔導員,相關經費共計2,147萬4千元,建議酌減,以促其速回歸編制內人員運作
  • 一一、由特別收入基金編列預算支應屬公務預算之基本政務支出,有欠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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