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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總統府9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254
  • 一、總統府資政及國策顧問之待遇標準宜儘速法制化,以杜爭議
  • 二、續為部分一級單位主管編列比照部會副首長最高等級之主管加給預算,與相關規定未合,宜覈實減列
  • 三、本年度擬新僱駕駛3人,與行政院所定「98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未合
  • 四、部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涉有浮編,當適予減列
  • 五、「國務機要費」預算額度之合理性不足,現行編列方式漫無標準,容有加以法制化俾為未來預算編列準據之必要
  • 六、「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工作計畫預算辦理之委辦案,近年有集中於年度終了前辦理暨委託少數特定對象情事,實屬未當
  • 七、為卸任總統、副總統編列保健醫療費用預算,於總統、副總統間依其職級有所差異,未盡合理
  • 八、以非法定編制單位編列預算,與體制未合
  • 九、「勳章製造」分支計畫編列「製作敬老狀及紀念品」預算,名不副實
  • 一0、辦理蔣宋士林官邸建築物修繕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尚有高額以前年度已編列預算待執行,本年度預算宜予緩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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