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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3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091
  • 一、「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未經本院審議通過賦予法源依據即予以施行,應立即停止以符法制
  • 二、退休所得改革方案於取得法源依據前仍繼續施行,藐視國會所作決議,有違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應依法究責
  • 三、未依法律規定及本院決議公開相關資訊
  • 四、應修法揭露每日交易情況,以使金融業務之管理具一致性及透明化
  • 五、拒絕提供基金歷史投資明細,基金運作缺乏透明性,限縮國會預算審議權
  • 六、政府負擔保責任之退撫基金未於總預算案列表說明,有違預算法規定
  • 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基金(新制)未納入本基金運用範圍,殊欠公平合理
  • 八、自行擴大解釋基金管理委員會之權限,漠視預算法等規定
  • 九、預算書之會計科目未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編列
  • 一0、現金流量表未以總額表示,不符財務會計準則規定
  • 一一、委託或自營操作賸餘未分項列示於平衡表,基金運用之賸餘流向不明
  • 一二、委託經營資產表達不明確,資產價值內容不清,有悖會計法規定
  • 一三、委託契約之履約保證金未於預算書中列示
  • 一四、應修正會計制度以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以提高基金所投資之金融商品帳務透明度
  • 一五、管理委員會及監理委員會人員應依法辦理財產申報,以示公正
  • 一六、基金管理委員會職員具金融專業證照者不多,自營操作之專業性尚待檢討
  • 一七、精算結果軍公教退撫費用提撥不足,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應儘速檢討並妥為因應,以維護日後退休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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