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9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編號:97350 壹、綜合部分 一、基金管轄權爭議問題延宕至今已2餘年,應儘早釐清歸屬權,俾利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普及發展 二、為保障偏遠、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民眾視聽權益,有線電視服務因故暫未到達區域,仍應積極規範業者加速建置作業,以符法制 三、30%中央主管機關統籌運用經費,分由新聞局及NCC使用,部分經費與普及發展並無直接關係,應檢討基金配置之適法性 四、歷年來未能有效運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運用之經費,致改善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成效有限,應儘速提出具體可行之改善計畫 五、應建立具體可行之衡量指標值,以為評估經費運用及建置成效之依據,藉以減少有線電視服務因故暫未到達區域之村里數 貳、基金來源 六、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提撥收入預算數明顯低估,宜酌增1,100萬元 參、基金用途 七、納入愛臺12建設3千餘萬元之經費,部分係屬本基金歷年來經常性支出,是否有助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及提升,頗值懷疑 八、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救助計畫經費大幅增加,考量以往年度執行績效,宜覈實編列相關預算,避免本院預算審查流於形式 九、以人才培訓計畫名義行補助地方政府之實,顯有悖基金分配運用規定 一0、電播電視事業、節目及從業人員等獎助係新聞局業務職掌之一,相關獎助經費應由公務預算支應,不宜占本基金普及發展之經費 一一、國內旅費歷年來執行率從未超過50%,考量共同項目編列標準規範以不超過最近3年度平均數之規定,超額部分宜全數刪減 一二、管理委員會委員及行政人員均為兼任,國外旅費無編列必要,宜全數刪減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